学校各部门:

为深入推进高水平社科强市建设,充分发挥全市社科界服务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“思想库”“智囊团”重要作用,经研究决定,自即日起开展2024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(应用对策类)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、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,紧紧围绕省委、市委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,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,深入开展应用性、对策性和前瞻性研究,形成一批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,为奋力谱写“强富美高”新苏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智力支持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.课题申请者应在政治上、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,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,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并对所申报选题领域有一定的积累,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。

2.课题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,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苏州市社科基金应用对策类项目,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应用对策类项目。同一人同年度作为课题组成员,最多参与两项苏州市社科基金应用对策类项目。

3.不得一题多报、交叉申请和重复申报,凡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、省社科基金立项资助以及申请其它单位项目的课题不得重复申请,不得以已发表或结项的成果重复申报。如发现上述情况,取消立项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。

4.课题申报人主持国家、省、市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或终止处理尚在限制期内,或三年内承担市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被鉴定为“不合格”的,或有其他科研诚信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,不予受理。

5.为提高项目研究成果的针对性、实效性,鼓励实际部门工作者和从事社科研究工作的专家学者联合申报,鼓励不同学科的专家学者联合申报,鼓励有相关领域研究基础的专家学者申报,鼓励35周岁以下青年学者担任课题负责人主持课题研究。

三、项目选题

课题申报人须按照《2024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(应用对策类)课题指南》(附件1)确定研究方向,在具体课题指南方向下,结合自身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,选择合适切入点深化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领域,不要求将课题指南直接作为课题名称进行申报。申报课题不在指南范围、但对推动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研究价值的,享有同等立项机会。课题名称应准确、严谨、规范、简洁,不加副标题,申报的同名称课题不重复立项。

四、项目类别及资助经费

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(应用对策类)共设置四个类别,分别为重大项目、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。项目采取先立项后资助方式,根据立项项目成果评审情况,确定重大、重点和一般项目,分别给予5万、3万和1万元经费资助。

五、项目管理

1.请各申报人登陆我校科研系统进行申报,截止日期:2024年4月17日23:59,逾期不予受理。

2.应用对策类项目研究为当年立项、结项,原则上须在2024年9月底前完成研究。学校将按照《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对立项项目研究进行开题报告审核、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等过程管理。

3.项目最终成果为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,研究成果应注重通过各级各类内参、期刊、媒体等渠道进行转化。在市社科联内参《决策参阅》或《智库专报》上刊发1篇决策咨询报告,作为评定“重大项目”的必要条件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1.申报课题前应仔细阅读申报通知,按规范如实填写申报表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,课题组成员均须在申报表上签字确认,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姓名、单位等相关信息。

2.申报材料包含申报表(附件2)、课题设计论证活页(附件3)和申报汇总表(附件4)。申报表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纸质材料一式两份,A4正反打印,分开装订;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,以“申报人姓名+申报项目类别+项目名称”命名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科研处彭叶煜文,行政楼14号楼103室;68836134,13776127289;电子邮箱:pyyw@gist.edu.cn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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